最新通告来了!任丘市、廊坊安次区、霸州市、承德隆化县、衡水枣强县…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依法打击涉疫情网络谣言、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切实凝聚起齐心抗疫的强大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告如下:
一、切实做到依法上网、依法办网。全市广大群众和各类网络平台账号,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对网络信息的甄别力,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从严审核信息来源和内容。不得制作、发布主观臆测和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得随意转发、传播、评论各类网络平台上来源不正规、地域不清、指向不明、未经证实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截图、视频、音频和文字等)。已经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要及时予以删除,主动消除不良影响。
二、积极举报网络谣言和有害信息。发现微博、公众号、朋友圈、短视频等各类网络平台上传播的未经证实的涉疫情信息,要主动在平台内举报,或向网信、公安部门报告,避免谣言扩散传播、影响疫情防控大局。
三、严厉打击各类制造传播网络谣言行为。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网络谣言和违法信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网信部门将会同公安等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群主、管理员等人员法律责任。
四、依法依规保护公民个人信息。要尊重保护个人隐私,未经允许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从事“人肉搜索”、网络暴力等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安全的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请广大群众和网络平台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广泛宣传权威信息和防疫知识,加强自我防护,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举报入口:
1.关注“网信任丘”公众号,在首页输入举报信息;
2.关注“网信任丘”抖音号,私信“网信任丘”发布举报信息;
3.网络搜索“12377”(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
举报电话:
1.任丘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0317-2261037
2.任丘市公安局:110
举报邮箱:rqxxjubao@163.com
任丘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任丘市公安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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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风险提示
[2022]18号
2022年4月11日,县指挥部接到任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刘某某密接李某某的协查函后,随即对其接触人员展开流行病学调查,目前已对排查到的重点人员进行了管控。现将有关风险事项提示如下:
一、30号密接人员在我县活动轨迹:
2022年4月10日15:53-17:00,乘坐103公交车(车牌:冀T03598D)返回枣强。
二、请4月10日15:53-16:38(衡水-枣强)、18:30-19:15(枣强-衡水),4月11日6:00-6:40(衡水-枣强)、8:00-8:50(枣强-衡水),乘坐过该公交车的人员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并主动居家医学观察(隔离)14天。对不报、瞒报、谎报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拒不落实或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立即拨打120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四、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五、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区;如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返回我县时要提前报备。同时,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保持良好心态,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枣强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4月11日,隆化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称,4月11日16时,该县发现1例新型冠状病毒阳性感染者,在集中隔离点检出,为4月9日首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
该感染者在隆化活动轨迹如下:4月8日14时53分至15时48分到隆化县祥润宾馆洗浴中心洗澡(与首例确诊病例同时段)。15时50分骑电动车到步行街悦来网吧2小时左右。18点30分离开网吧,在老镇医院街上骑电动车闲逛。20时40分骑电动车接朋友一起前往千润广场后门对面的牛肉拉面馆用餐。21时08分2人结账离开,步行到千润华纳电影院看电影(1号厅),观影期间全程佩戴口罩。2人于22时10分离开电影院,骑电动车返回下洼子村住处,未外出。4月9日18时48分由救护车接走集中隔离。
隆化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新型冠状病毒阳性感染者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其间一旦发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请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隆化县疾控中心联系电:0314-7062940。
廊坊市安次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域封控管控措施的通告
全区广大居民:
为贯彻落实廊坊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工作部署,根据我区疫情防控形势,结合专家分析研判意见,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2022年4月12日零时起,调整区域封控管控措施,确保疫情“不输入、不输出、不反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
1.对发生阳性感染者的小区、村街继续严格落实封控管理,人员不进不出。
2.对继续实行封控管理的区域,严格执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管控措施,继续坚持每天1次区域全员核酸检测。
二、管控区
1.除封控区之外的所有区域落实管控管理。
2.落实管控管理的区域,严格执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原则上居家的管控措施。管控期间,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村街、小区),确需离开的,向所在小区(村街)主动报备,由村街(社区)出具相关证明并做好登记。管控区域按照属地防疫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三、防范区
1.目前全区暂实行封控区、管控区管理,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由各镇、街道、园区逐级申报将管控区部分或全部区域调整为防范区。
2.防范区实行“解封不解防”管理,允许区内有序流动。区域内流动人员必须做到目的地和居住地“两点一线”闭环管理,同时做好个人健康防护。防范区内本村街、小区人员原则上凭“安次电子通行证”出入(纸质版由公安部门统一制发)。非本村街、小区人员禁止入内。
四、严格区界路口管控
继续严格封控大交通,强化区界和高速路口、高铁站、汽车站等交通卡口管控措施,禁止跨区界流动。实行非必要不出区,确需离开的,由所属镇、街道、园区出具证明,卡口严格查验“两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居民身份证),并严格遵守目的地防疫政策;非必要不来安次,对来(返)人员、车辆逐人逐车查验“两证”,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五、加强基层社区、村街管理
严格落实属地和包联部门责任,一个小区或一个村只留一个出入口,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人员出入必须落实扫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社区电梯、楼道和公共区域等重点场所和设施定期进行通风和预防性消毒。同时落实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做到及时消杀、“日产日清”。
六、未经批准的行业继续暂停营业
涉及民生服务行业、生产企业、建筑工地等根据上级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实行有序开业和复工复产,由行业主管部门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复产复工。
以上措施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廊坊市安次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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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货车司机管理的通告
近日,多地出现大货车司机隐瞒行程被查处情况,一些大货车司机携带两部或多部手机,逃避防疫检查,给防疫工作带来巨大威胁和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大货车司机疫情防控管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传播风险,筑牢“内防反弹、外防输入”防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来返霸大货车行程报备
1.本地大货车离霸前,提前向居住地或车籍属地村街(社区)进行报备,报备内容包括车号、司机及同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健康码、行程码及核酸证明、目的地、行驶路线、计划离霸和返霸时间等信息。外出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减少中途停留,尽量避免与其他人接触。
2.本地大货车返霸时,提前24小时向居住地或车籍属地村街(社区)报备,同时持有通行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健康码绿码并测温正常后返霸。抵霸后在交通卡口进行抗原快检和核酸检测,落实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相应管控措施,实现闭环管理。各乡镇(区、办)将报备信息传送交通管控工作专班。
3.外地大货车来霸时,提前与目的地企业(货主)对接,由目的地企业(货主)至少提前24小时向属地村街(社区)报备路线、时间、司机及同乘人员姓名、车号、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健康码、行程码及核酸证明等情况,持有通行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健康码绿码并测温正常后来霸,抵霸后在交通卡口进行抗原快检和核酸检测,由属地乡镇(区、办)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督促落实全程健康管理和相应管控措施。
二、加大来返霸大货车司机排查力度
1.市交通管控工作专班负责,依据上级部门发布的中高风险疫区名录,及乡镇(区、办)报送的返霸车辆信息,每日利用北斗系统采集并向乡镇(区、办)推送重点疫区返霸大货车及司机信息,落实属地管控措施。
2.各乡镇(区、办)要全面排查辖区内来返霸大货车情况,落实网格化包联责任和管控措施,及时向市交通管控工作专班报告。
3.各企业、商超、市场、酒店、仓储、园区、场站等货车进出场所和单位,要主动落实防控责任,加强进出货车信息采集和登记,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定期对接报送数据,确保管控到位。
4.各交通卡口要加大对来返霸大货车排查力度,做到逢车必查、逢车必问、逢车必登记;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霸车辆一律劝返,不愿返回或离开的,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三、从严从快查处故意隐瞒行程行为
1.市公安、交通、卫健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针对使用多部手机、冒用他人行程码等隐瞒行程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六必查”,即卡口发现必查、群众举报必查、体温异常必查、健康码行程码异常必查、途径疫区必查、数据轨迹不一致必查。
2.严格大货车行驶轨迹和行程码信息比对,通过高速公路通行数据、手机漫游数据、车辆定位数据等核查比对,发现信息不一致情况,立即落实管控措施。
3.加大打击力度,对擅自关闭定位系统或故意致使运行轨迹中断的,按照隐瞒行程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隐瞒行程、伪造行程的大货车司机和同行人员交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对相关人员及所属企业一并处置。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管控措施如有调整将另行通告。
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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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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